当前位置

首页 > 看世界 > 城市文化 > 非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 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

非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 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

推荐人: 来源: 经验站 阅读: 1.83W 次
非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 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

非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 渝中户籍子女入学报名材料

1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(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);

2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(持渝中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明,市内户籍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6个月以上的暂住居住证明,市外户籍须提供《流动人口居住证》);

3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(在渝中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、劳动用工合同等)。

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材料

1、“三对口”适龄儿童入学凡户籍在渝中区的适龄儿童(含延缓入学儿童),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到招生学区学校报名,学校按“三对口”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。

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(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);

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。

2、属下列情况之一,且渝中户籍学生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,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。

①适龄儿童户口薄对应房屋,父(母)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未达到51%;

②购买二手房入户,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未满1年及以上;

③同一产权的二手房,原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入读该学区对应学校且未满6年。

3、属下列情况之一,且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,视为符合“三对口”入学原则。

①适龄儿童随父(母)一方的户籍,且父(母)一方拥有房屋产权,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;

②适龄儿童为孤儿,户籍随法定监护人,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,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;

③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的,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(外祖父母),与父母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招生学区常住。

推荐阅读